访谈 | 王志乐会长:把ESG工作纳入企业合规管理

发表时间:2025-03-20

提要:通过构建“大合规”管理体系,将ESG工作与企业合规管理相融合,是当前企业管理发展的重要趋势。同时,通过强化合规管理推动ESG工作从披露到行动的落实,不仅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,还有助于企业应对当前的合规挑战,赢得未来竞争新优势。        

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下,ESG(环境、社会与治理)工作已从企业自愿履行的社会责任,逐渐演变成一项强制性的合规义务。2024年5月1日,上海、深圳、北京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的《可持续发展报告(试行)指引》将正式实行。上证180、科创50、深证100、创业板指数的样本公司,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450余家公司被纳入强制披露名单。A股上市公司正式迎来了可持续发展(ESG)信息强制披露时代,这也进一步督促企业在环境、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,因此,企业要逐渐增强ESG合规意识。

然而,当下不少企业由于对ESG的认知不够,在编写ESG报告时,容易在内容或结构上失衡,甚至形成“自我祝贺的文本”,沦为一份公司形象广告说明书。在此背景下,《经理人》杂志与中国企业合规管理领域的专家王志乐教授就ESG合规相关话题展开了深入访谈,共同探讨企业在这一变革中的应对之策。

ESG合规:问题与机遇并存          

当前,ESG报告从自愿披露到进入强制披露,这一转变不仅反映了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、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重视,也体现了中国“双碳”目标政策驱动下企业面临的新挑战。

首先,ESG合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随着全球ESG监管的强化,中国企业也面临着日益严格的ESG合规要求。例如,欧盟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》(CSRD)要求在欧企业全面披露ESG数据,违规企业将面临罚款。此外,中国企业也越来越关注ESG信息披露,如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《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——基本准则(试行)》,以及《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》,都强调了ESG工作的重要性。

然而,ESG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。王志乐教授指出:“ESG工作在实际推进过程中,企业面临着诸多问题。一方面,部分企业的ESG工作仅停留在信息披露层面,未能将其切实融入企业行动;另一方面,企业在开展ESG工作与合规管理时,往往各自为政,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,缺乏协调机制,导致治理成本攀升,工作推进效果不佳。”

当前,应该把推进ESG工作从强调信息披露转向ESG行动,与此同时,与强化合规管理工作加以协调和融合,使两项工作相互促进、深入发展。

企业合规管理涵盖了ESG工作内容          

王志乐教授认为,“ESG工作是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内容,是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”

作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(UNGC)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,王志乐教授回顾了ESG的来源。2000年,UNGC提出了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应当遵守十项原则的倡议。这十项原则包括4个方面,即人权、劳工标准、环境以及反腐败。这十项原则提出,被视为企业合规的要求从若干发达国家企业发展到全球范围的企业。2004年,UNGC第一次提出ESG,实际是十项原则的聚焦,即企业合规倡议的聚焦。

王志乐教授指出:“近年来,我国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把ESG作为重要专项内容纳入企业合规管理。”例如,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委令发布的《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“中央企业应当针对反垄断、反商业贿赂、生态环保、安全生产、劳动用工、税务管理、数据保护等重点领域,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,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。”这里提到的“反商业贿赂、生态环保、安全生产、劳动用工”实际上就是ESG工作内容。

最近工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》中要求企业明确合规管理十个重点领域,其中“劳动用工合规”“安全生产合规”“节能环保合规”“公司治理合规”等内容明确指向了ESG合规。

鉴于此,王志乐教授认为,推进ESG工作与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在内容上有很大程度是重合的。“因此,有必要加快ESG工作与企业合规融合,将ESG工作纳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。”

ESG新趋势: “从在乎者赢到行动者胜”          

王志乐教授对全球ESG的发展颇有研究,他跟记者强调:“UNGC在2024年即ESG提出20周年之际提出,ESG需要从‘在乎者赢走向行动者胜’即从关注ESG信息披露转向实施和落实ESG行动。”近两年,UNGC亚太总代表刘萌多次讲述了ESG发展的这个新要求。”

当前,ESG工作面临从信息披露向行动落实转变的重大挑战。王志乐教授强调,早期ESG推进更多停留在信息披露层面,缺乏实际行动,甚至受到一些批评。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在20年后提出“行动者胜”的新口号,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回应。

此外,在实践中,中国有关部门在推进企业ESG工作时,在要求企业ESG信息披露同时要求行动。2024年6月,国资委发布《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》要求:“推动海外经营机构在海外经营管理、重大项目实施中将ESG工作作为重要内容,主动适应所在国家、地区ESG规范要求,强化ESG治理、实践和信息披露,持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。”

ESG工作与企业合规融合 “三维路径”

ESG工作虽然在近年来得到了重视,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许多企业往往将ESG工作与合规管理分开进行,导致管理资源重叠、效率降低。王志乐教授指出,合规管理工作起步较早,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,而ESG工作相对滞后。这种分离不利于ESG工作的推进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王教授提出了以下建议:

首先,相关部门、企业和学者应深入研究ESG与合规管理的发展历程、相互联系和作用机制,清晰认识二者的相同点与不同点。只有充分了解,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。

其次,管理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作。虽然无法将推动ESG工作的部门与推进企业合规管理的部门进行合并,但在发布要求和推进工作时,应强化协调,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指导,促进二者相互合作。

最后,在企业层面,鉴于企业合规在董事会层面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管理委员会制度,而ESG尚未有类似要求,企业可以考虑将ESG工作纳入合规管理体系,并统一协调,借助合规管理的架构和运行机制,推动ESG工作的开展。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全纳入,ESG推进部门也应与企业合规管理部门加强协调,共同推进相关工作。

同时,为了推动ESG合规从披露到行动的落实,王志乐教授提出了“内容整合-行动转化-协调管理”三维路径模型。

首先,内容整合是基础。需要识别ESG的法定合规义务,实现ESG与合规管理的规范融合。这可以通过研究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10项原则、国际监管的合规化转向以及中国立法的渐进融合等方面来实现。

其次,行动转化是关键。“ESG不能仅仅停留在信息披露阶段,必须转化为实际行动。”因此,如何实现从信息披露到落实行动转化,企业需要运用合规管理工具将ESG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业务流程。这包括制度转化、技术赋能等多个方面。例如,可以将ESG抽象原则解构为可执行的制度文本,并利用数字化工具提升执行效能;通过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、将ESG合规表现纳入KPI考核以及开通举报渠道等方式,确保ESG理念真正融入企业日常运营;同时,还需要加强ESG合规意识的全员内化,确保ESG合规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。

最后,协调管理是保障。现行企业架构中,ESG部门与合规部门存在职能重叠、资源浪费和监管风险等问题。因此,企业需要通过组织架构重组降低管理冗余成本。这可以通过构建“大合规”管理体系、实现流程融合和系统互通等方式来实现。例如,可以建立“大合规部”,下设ESG合规、反腐败合规等专项组;同时,还需要将ESG评估嵌入合规管理三道防线,实现风险防控闭环。

王志乐教授表示:“通过构建‘大合规’管理体系,将ESG工作与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相融合,应当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。同时,通过推动ESG合规从披露到行动的落实,以及从内容整合、行动转化和协调管理三个方面入手,构建三维路径模型,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、提升风险防控效能,促进企业合规体系的完善、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优化,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应对当前的合规挑战,还能为企业赢得未来的竞争新优势。同时,借助企业合规管理的力量,ESG理念将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,助力企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。”

文:《经理人》记者  何乐